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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

来源:中国医疗美容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工作,5月11日,威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了全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会。会上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工作,5月11日,威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了全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会。会上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再强调,并发布了医疗美容服务警示。全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相关负责人还现场观摩了威海孙漫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环翠专科门诊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今年4月,威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依法执业、消毒隔离、医疗废物、污水管理、医疗文书管理、药品器械管理等多个方面,制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赋分标准。对所有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实施量化评分,根据得分情况,所有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被分级评定为A、B、C三个级别。A级为“示范单位”,B级为“规范单位”,C级为“合格单位”,不符合C级标准的机构,将责令整改、依法处罚。

观摩过程中,全市各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相关负责人分成4组,大家都认真听取卫生监督员的详细介绍,并用手机拍摄或做好笔记,以便带回去学习。

据介绍,此次推进会进一步落实启动会上相关部署,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强调,通过现场观摩,让大家找差距、补短板,切实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好。按照计划安排,6月,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将对辖区内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实施量化分级初评,按照标准,认真检查,据实赋分,初步确定等级。

延伸阅读

医疗美容服务警示

为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就医知情权、选择权和健康权,威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发布了医疗美容服务警示,提醒就医者在选择瘦脸、隆鼻、祛眼袋、隆胸、抽脂、美下颌、割双眼皮、脱毛、激光、祛纹身、做酒窝、美牙及注射肉毒素或玻尿酸等项目的医疗美容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就诊前认真查看就诊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标注的诊疗科目中是否核准有“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等美容项目,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准地点是否与就诊机构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就不要在此类机构就诊。

就诊时认真查看接诊医师和护士是否佩戴了标有其姓名和身份(执业医师或护士)的工作标牌,其执业证书信息是否在该机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若医师、护士无法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证件,为了就医者的安全,不要在此类机构就诊。

医疗机构应通过签订《医美机构依法执业承诺告知书》等方式,告知就医者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权利,并依法为就医者制作病历。医美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主诊医师应在病历中签字。

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其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在就医者充分了解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后,慎重做出选择,并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确保就医过程安全。

医疗机构为就医者提供的输液器、注射器、皮试针等均为一次性使用产品,请就医者认真检查,防止重复使用;就医者还可以检查医疗美容针剂、药品是否为有效产品,防止给就医者使用过期失效或假冒伪劣产品,如出现以上情形有权拒绝使用。

就诊后,就医者有权向医疗机构索取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如就医者同意由医疗机构保管其就诊病历,请就医者在病历上签字确认并同意。医疗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美服务项目价格,就医者可向其索取发票等票据,核对其收费是否符合公示标准,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仅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活美容院、理发店、酒店等场所禁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威海晚报记者 鲁增林 通讯员 贾裕浩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美容》 网址: http://www.zgylmrzz.cn/zonghexinwen/2021/0514/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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