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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路微: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净化医疗美容市

来源:中国医疗美容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5-2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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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n\t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近日,由人民网·人民健康主办的2020年全国两会“健康中国人”系列圆桌论坛在京举行。在24日举行的主题为“医疗美容规范化发展”的圆桌论坛上,国家卫健委

\n\t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近日,由人民网·人民健康主办的2020年全国两会“健康中国人”系列圆桌论坛在京举行。在24日举行的主题为“医疗美容规范化发展”的圆桌论坛上,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医疗监督处处长邢路微发言时表示,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净化医疗美容市场,需从强化医疗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加大政府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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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为贯彻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3日,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邢路微表示,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净化医疗美容市场,《通知》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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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第一,强化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需落实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开展依法执业的自查整改;涉及医疗美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以及使用单位,要遵循《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循《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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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第二,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医疗美容行业组织需制定团标,加强行业内宣传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生活美容行业需组织开展对生活美容场所普法的宣传教育,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不得开展医疗美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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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第三,着力加大政府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对规范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校验管理,规定医疗美容科室需合并到二级诊疗科目,并按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加强网信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商务部门、海关部门、市场监管以及药监部门对于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及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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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第四,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强调媒体监督、群众监督、自我投诉举报,消费者美容需求需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等。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美容》 网址: http://www.zgylmrzz.cn/zonghexinwen/2020/0529/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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